小说徐徐彼岸花关于青春和爱的隐

彼岸花

文/徐 徐

1

日暮时分,夕阳透过茂密的梧桐树的枝叶星星点点地洒下来,微风吹过,带来初夏的凉爽。我光着脚坐在沙发上,扬起脸,悠闲地看着外面的街道。

阿玉说,天姐,你在店里就是不一样,今天又多赚了几千块。

我笑问,有什么不一样?钱进了门,你张开小手接着就是了。

阿玉的嘴像抹了蜂蜜,她说,姐姐你人长得美,瓷器又画得美,你坐在这儿,就是最好的招牌,那些老板自然掏钱也爽快。

我不说话。阿玉不明白,我画每一件作品时,心里想的都是艺术,我耗费心力夜不能寐,只希望我的情感可以在那些线条和色彩中优美地流淌。每当我看到那些大腹便便的客商像拎着一篓虾蟹似的拎着我的瓷瓶,用不屑的表情讨价还价的时候,心里就不舒服。

当然,所有的艺术都需要物质基础。当年扬州之所以能出“八怪”,也多亏了有一大批富甲一方的盐商聚集。偏偏是那些不懂艺术的人,愿意花钱供养我的艺术。我能有什么办法?没有几个艺术家愿意做梵高,生前潦倒,死后哀荣。我早就学会了向物质妥协,只是外表故做清高而已。

不像阿玉,她数钞票的时候最是兴高采烈。曾有记者采访台湾卖水果的小贩,问他支持蓝营还是绿营,他扬一扬手中的钞票说,支持红的——台币和人民币都是红色的。阿玉就是这样,她天生一颗“红”心,而且毫不掩饰。这也是她的好处,俗气,偏偏俗得理直气壮,一点都不做作。

我常笑她,你小小年纪,就这么势利,小心嫁不出去。

她答,那更要多赚点钱,免得将来沦落街头。

人家二十出头小姑娘,大多还只会一边舔冰激凌,一边拖着男朋友的手撒娇,没见过像她这么犀利的。阿玉是我从一家酒店里“拣”来的。那天,我和朋友去一家新开的酒店吃饭,邻桌的几个丑男大概是喝多了,正在大声呵斥推销啤酒的小姑娘,还有人放肆地在小姑娘身上捏来捏去。那小姑娘一边小声地解释,一边红着脸躲闪。我看着不忍,临走时给她留了个地址。我说,你要愿意的话,来找我吧,好好的小姑娘,别糟蹋了自己。

那时,我的“天静阁”刚开张,正需要人手。阿玉没让我失望,她虽然年轻,也不懂陶瓷,然而天生一双水灵灵的妙目,又聪明乖巧,很快就能把店里的事情打点好了。这些年,我身体不是很好,不能过度劳累,不然,就会头痛,手指会控制不住的痉挛。有了阿玉帮忙,我便乐得清闲,常常呆在工作室,或者在街上闲逛。我喜欢画画,不喜欢数钱。有人说,特别有钱的人才有资格不在乎钱。我例外。我是天生懵懂,有钱没钱都一样。

十八岁之前,我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大家都叫我小妹。我的父母在乡下种了一辈子田,他们觉得女孩子是稻田里的稗草,一不留神就自己长大了,而且长大了也没什么用。稗草是不需要名字的,除了像我这样渴望像花朵一样盛开的稗草。十八岁那年,我来这座城市的一所知名学院学习陶瓷美术时,给了自己一个名字——任天真,取自李商隐咏荷花的诗:“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

那时候,我多年轻啊。我的心是透明的,像一颗水晶,阳光照过来的时候,会折射出缤纷的七色光芒。

小宝就是我青春岁月中的阳光。

青春苦短,有的人,日子浑浑噩噩,过了也就过了,有的人,遇到错误的对象,寂寞的时候相互取暖,却一次次地灼伤自己,痛到没有知觉。我是幸运的。因为,在蒙昧初开的时候,我遇到了小宝。

我相信,喜不喜欢一个人,看第一眼就会知道。这是人性的密码。

我第一次见到小宝,是在开学不久系里的一次联欢会上,联欢会快结束时,音乐声响起,非常优美的旋律。那时候,我家只有一台旧录音机,几盘过时的卡带,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我正傻傻地坐着时,被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恶作剧地推到了台中央,我拿着麦克风,勉强发出第一个声音,台下就传来了一阵哄笑。我尴尬至极。这时候,我看见了小宝,他从喧闹的人群中出现,走上台,接过我手中的麦克风。当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伴随着音乐声响起,全场瞬间就安静了。

后来我知道,那首歌,是蔡琴的《你的眼神》: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

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而你并不露痕迹

虽然不言不语

叫人难忘记

那是你的眼神

明亮又美丽

哦……有情天地

我满心欢喜

小宝高大健康,皮肤白晳,眉目俊朗清秀,有着柔软的略微带点卷曲的黑发,笑的时候,会有一种孩子气的顽劣和不羁。这样的阳光男孩,不只是我,很多女生见了,都会觉得满心欢喜。

可是,他说,我喜欢你。我长到十八岁,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喜欢我。而且,他这么好。

我觉得自己真是拣到宝了。我说,以后我就叫你小宝,好不好?

那时候的我,短发,圆脸,双颊有着瘦不下来的婴儿肥和两个幼稚的小酒窝,穿着花衬衫白裙子和平底的绣花布鞋,最奢侈的饰物就是奶奶留给我的一只祖母绿的玉镯。当我抱着一沓书走在校园,穿行在美术系那些时尚前卫的女生中时,那种平凡的感觉几乎要将我淹没。

我曾经痴痴地看着小宝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小宝牵着我的手去看夏夜的星空,天蓝如水,月亮绵软柔和,星星或明或暗晶莹闪烁。他说,看着这样的星空,我就想,天真美,我怎么会不喜欢呢?

那一刻,我感动得要死,眼泪都要出来了。我使劲握住他的手,不敢松开。我怕我一松手,他的话就会在风中飘散。

之后的岁月中,有很多人说过喜欢我,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语调,然而,我再也没有过那种最初的感动。女人的心底总会有某种贪恋,如果只是钻石香车名牌皮包倒好了,难的是感觉,这般折磨人的东西,说又不能说,忘又不能忘。

有时候,阿玉问我,天姐,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啊,我掰着指头算,古天乐、周杰伦,还有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不是的,我是说身边的人,比如陈老师、崔大哥他们,又有学问,又体面,都很好啊。

小妮子动了春心了,你喜欢哪个,明天我帮你去说。

阿玉就红着脸笑。

其实,我的心里一遍一遍唤着小宝的名字,再也没有哪个名字,可以交织着这么多甜美的记忆,让我每唤一遍,都觉得唇齿留香。只是,这是一个复杂的故事,阿玉不会明白。她需要简单的欢乐。比如现在我说,收拾收拾,我带你出去吃饭。她立刻欢天喜地地梳头发抹口红去了。

2

晚上美术圈里的朋友约吃饭,说是有位南京来的陶瓷收藏家,想见见大家。美术圈有自己的生态,收藏的、评论的、抬轿的、捧场的、拆台的、攻击的,关系错综复杂。像我这样的年轻女子,只要不是太蠢笨,终归不会成为食物链的最后一环。我再懒散,圈子里的活动还是要参加的。我常常会带上阿玉,虽然她对艺术一窍不通,然而,艺术家也好,收藏家也罢,只要是男人,从二十岁到七十岁,都会欢迎她那张青春的俏脸。

我和阿玉准点到,一看,主客未到,大家闲散地坐着,有的喝茶聊天,有的在打扑克。我问牵头的老李,今天来的是什么人啊,这么大架子,让大家等?

老李笑笑说,天天,你别着急,今天来的这位范先生可是位儒商,长得好又有风度,不会让你白等。

哦,他也喜欢陶瓷?

是啊,他早些年做生意,这两年花了很多精力在陶瓷收藏上,业余时间自己还做做陶艺。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这年头,会捏泥巴的人都以为自己是陶艺家,捏出个四不像来就说是抽象派。

老李答,仓廪足而知礼节,太平盛世吗,没有这些附庸风雅的人,你哪能过得这么悠闲舒适。你不晓得我们年轻那会儿,是从苦日子过来的。

是是是,我赶紧收兵。老李年轻时的故事,我已经听过N遍了。

我从酒店的书报架上抽了本时尚杂志,一个人找个角落坐下来。

约莫过了半个钟头,客人到了,门口一阵响动,大家纷纷起立迎接。我依旧盘腿坐着,头都没抬。直到听到老李介绍我,感觉到有个人走过来,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光线,我才直起身,抬头——那一眼,惊得我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小宝?!

你好,我叫范思哲。

我回过神来。定睛再看,真的很像小宝,肤色、眉目、身材都很接近,不过他比小宝成熟多了。

席间气氛很热闹,宾主之间推杯换盏,寒喧客套,他很自然就成了中心。他却始终气定神闲,说得少,听得多,偶尔插话,也是简练得体。

然而,他侧过脸,微微蹙着眉的神态,真是像极了小宝。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卖弄自己的欲望。

先是套近乎。我说,南京是六朝古都,夫子庙外,秦淮河畔,古往今来留下了很多风流佳话。

有人跟着捧场,说,范先生就是南京城的风流人物,天天你赶紧敬酒啊!

喝酒不是我的强项。只好曲折地恭维说,艺术不是难在技巧,而是难在境界,光有技巧,没有境界,充其量算是工匠而已,有经历有心胸的人玩艺术就是不一样,云卷云舒,气象万千,就好比刘邦写《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多少文采斐然的才子也写不出这样的气势。

这样的说辞连我自己都觉肉麻兮兮,可他只是微笑着看着我,神色平和。别人说话时,他也是这样。

我在心里叹息,这样的男人,内心稳定而强大,像是有一根定海神针,任你惊涛骇浪,兀自不露声色。我这点小伎俩,不过是孩子气的游戏罢了。

老李说,天天是我们圈子里的才女,科班出身,作品也有思想,范先生你有时间,不妨去她的“天静阁”看看。

我意兴索然,淡淡地说,其实,做女人的最高境界是佳人,不是才女。

怎样才算是佳人呢?

古诗里说:北方有佳人,绝世人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哎呀,那不就是红颜祸水吗!阿玉尖叫。

大家哄笑。所有那些充满了距离感的仰慕的眼神都变成了肆意的调侃。阿玉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我,我忍不住捏她那粉嫩的俏脸。她真是个可爱的活宝,有她在,保管笑场。

在笑声之中,我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没有笑,他默默地看着我,那么温和,让人心动。

散场时,一群人簇拥着他。我独自落在后面,却看见他撇下众人,在等我。我走上前,听见他轻轻地说,我明天去北京,过几天回来,我会去“天静阁”找你。夜幕深沉,我看不清他的眼神,只觉得心花怒放,云开雾散。

那些天,我天天去“天静阁”,从早守到晚。一个星期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人影都没有等到。

早在十年前,失去小宝时,我就知道,人生不能太圆满。太圆满了,上天就会夺走一部分,而且往往是你至爱的那一部分。做人就是这样,光鲜的外表之后,内心有一个巨大的缺口,在寂静的深夜,如果你打开它,它会无情地吸取你所有的光芒和热度。

我常常会想念小宝,想念那些与他有关的青春的欢乐和甜蜜。我不知道,这种近乎沉迷的思念,是加深了我的寂寞,还是抚慰了我的寂寞。但我知道,所有的沉迷都是有毒的,物也好,情也罢,越是芳香的,越有致命的杀伤力。

小宝说,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的爱。在那些俩个人一起吃一碗牛肉面、一起咬一个苹果、一起舔一根冰激凌的日子里,我相信,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分享。

后来,慢慢地,我才知道,最美的风景,是在彼岸。生活的彼岸,世俗的彼岸,情感的彼岸,灵魂的彼岸。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苦无悲,无欲无求,是个忘记一切悲苦的极乐世界。

小宝曾经送我一只他亲手做的陶瓷挂坠,白得像玉一般的椭圆形瓷面上,雕刻着一朵红得耀眼的花朵,花瓣像祈祷的手掌一般向着天空盛开。这种花,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生于弱水彼岸,无茎无叶,绚烂绯红,名叫彼岸花。

小宝说,此岸的彼端的是彼岸,彼岸的此端是此岸,只要俩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此岸和彼岸,又有什么分别呢?他说,秋分时节,在云南的大理和丽江,野外、山脚、水边,会有大片大片盛开的彼岸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铺了一层红色的地毯。他说,将来有一天,我陪你去看。

后来,花开的季节,我在网上下载了很多图片,一个人隔着屏幕默默地看着那片凝固的血一般的绯红。我一直不敢独自去云南。生命中有一种情感,是要藏起来的,越深越好。

属于我的彼岸花,是关于青春和爱的隐喻。我把它画在瓷板上,无挂碍没来由的一团火红色,就挂在“天静阁”展厅的一角。

阿玉曾问,天姐,你画的这是什么花啊?很多客人都说好看,却没有人看得懂。

我答,看不懂没关系,这画是不卖的。看懂了也不卖。

小宝送的彼岸花瓷坠,我用一根红丝线穿起来,挂在胸口,让它时时听见我心跳的声音。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会在篮球场的看台上冲着自己心爱的男孩吹口哨的小姑娘了,没有人懂得,又有什么关系?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我一个人在外面闲逛,阿玉打电话给我,说,天姐,我终于知道你画的那么美丽的花是什么花了——彼岸花,好美的名字!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竟有一种出其不意的惶惑和慌乱。

你怎么知道?

今天有客人过来,他知道这种花,他说你画得很好,是用心画的。

是谁?

你认识的,就是那位范先生,上次一起吃过饭的。

他还说什么?

他说,想买这块瓷板,多少钱都没关系。我说这块瓷板你不卖。他就留了个电话,让你去找他。

我停下脚步,站在路边。身旁不时的有车辆迅疾地驶过,汽车的喇叭声、商店里传出来的音乐声、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交织在一起,响成一片。我仰起头,眯着眼睛看天,只见白日荒荒,万里无云。

彼岸花,是我的宿命。

3

那天晚上,我和思哲相约在一家茶楼见面。这次思哲没有迟到,我到时,他已经在等我。他穿着干净的浅色棉布衬衫,戴着款式简洁的TUDOR手表,还像上次见面那样,不太说话,却有一种让人心安的镇定。

他给我沏茶,神情专注,动作轻巧而娴熟。茶楼的灯光柔和昏濛,洒在他俊朗的脸庞上,勾勒出优美的弧线。空气中静静地流淌着乐曲声。我突兀地说了句,勃拉姆斯。

他抬起来,很奇怪地看着我。

我说,这音乐,是勃拉姆斯的曲子。

他说,我知道,是勃拉姆斯的小提琴协奏曲。我只是奇怪,现在的年经女孩,很少听古典音乐,能在三分钟之内说出曲作者的并不多。

我只是喜欢一边画画一边听音乐,音乐和美术是相通的。

难怪你的作品很灵动,似乎有音符在跳跃。

我笑一笑。又想起小宝,对古典音乐的喜爱,小宝是我的启蒙老师。

思哲把沏好的茶递给我。他说,我相信缘分,人和人交往,就像这杯茶,这样的清香,要留给懂得品味的人。我第一眼见到你,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很多年前就在哪里见过。

我怔怔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问,你不信?

不是。

那怎么呆呆的不说话?

你把我想说的话都说完了。

思哲也笑了。有时候,默契应该是一个动词,是心与心之间的互动。两颗安静的灵魂,无声地伸出触角,试探、摸索、交集……

茶楼离宾馆不远。出来后,我们沿着一条绿树掩映的小径,慢慢地走回去。满月当空,清风徐来。思哲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我。我胸前的彼岸花瓷坠,挂在白色连衣裙外,显得格外触目。

他问,你这么喜欢彼岸花,其中一定有故事吧?

我答,是。

可以告诉我吗?

不可以。

他笑一笑,像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般,伸出手,抚摸我的长发。这些年,我的头发留长了,圆脸变尖了,凝着眸看人时,眼神中总是有几分疑问和不屑。他俯下身,吻我的眼睛。我闭上眼睛,却看见了火一般盛开的花朵。

我深深吸一口气,再吸一口,又闻到了那种久违的令人迷醉的气息。

小宝?!我迷迷糊糊地喊。

思哲温柔地吻住我的唇。

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然而,我觉得自己熟悉他的每一寸肌肤。有时候,时间并不是问题。有经历的人,心中会有一只百宝箱,如果你有钥匙,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开启。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思哲都留在我们这里。起初,我去宾馆找他。后来,他干脆来我家。我那原本空荡荡的大房间,逐渐被他的物品、他的气息所占领,剃须刀、男士洁面霜、大拖鞋、衬衫、领带……他是个讲究的人,对生活细节也是一丝不苟。我们俩个人日日伴在房里,就像胡兰成说他和张爱玲在一起时,“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相看两不厌,连出去游玩的心思都没有。

有时候,我只穿着他那件宽大的衬衫,在房间里晃来晃去,或是枕在他的腿上,跟他说话。我给他读乐府里的《子夜歌》:“夜长不得眠,转侧听更鼓。无故欢相逢,使侬肝肠苦。欢从何处来,端然有忧色。三唤不一应,有何比松柏?”思哲听了,赞一声好,他说,像你这么端然的女子,有了欢,又有了忧,便显得格外的动人。

我仰起头,看见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点点星光。为什么女人有了忧伤才会更动人呢?我问。

忧伤是一种沉淀过了的情感,它让女人的心思更曲折更婉转。

你真的懂我的忧伤吗?

我不懂,我更希望给你欢乐。因为你是我见过的最让我心动的女人。

那你会不会永远喜欢我?一直到很老很老的时候。

他不答,只是把头埋在我的怀里,说,我的心中有一只猛虎细嗅着蔷薇。我知道这是英国诗人SiegfriedSassoon的诗句,没想到被他用得这么煽情。

我轻拍他的脸,恨恨地说,蔷薇有刺,你小心一点。

他便取纸研墨,仿“扬州八怪”之一罗聘的画,画了一支带刺的蔷薇,上题金农的名言:“莫轻摘,上有刺,伤人手,不可治,从来花面毒如此。”他说,蔷薇带刺,好比梨花带雨,烈酒灼喉,妙就妙在这刺上,扎在指尖,微微刺痛,心里反见得甜蜜。

我佯装生气,说,我什么时候刺痛你了?算了,懒得理你。我要去画画,那么多订单搁在那里,再不交货,下个月就没饭吃了。

他从身后抱着我,说,不画画没关系,我养你。

那你给我买新衣服、漂亮皮包,还有大钻石戒指……

好,只要你喜欢。

爱情的欢乐可以让一个物质的女人变得理想化,也可以让一个理想化的女人变得物质。让自己喜欢的人养一辈子,有什么不好?

只是,思哲说养我,并没有说期限。一辈子,多么漫长的事情。像他这样成功且成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故事,色彩斑斓、翻江倒海也说不定。首先是家庭,有妻子,有儿女,还有,他经常在不同的城市飞来飞去,又怎知不会在不同的女人身边停留?我都不知道,我会是几分之一,或者,几十分之一?这些事情,思哲避而不谈,我也不问。我只想抓住他,享受这一刻。因为,他的容貌、他的气息、他望着我时那种宠溺的表情,都是那么的熟悉。光阴静止,轮回不息,或许,宇宙间真的会有某种形式的不灭的永恒?

有一次,思哲突然问我,小宝是谁?

我怔住了,毫无防备,答不上话来。

他说,你总是在梦里喊一个名字,开始我还以为是叫我,仔细听了几次,才知道是“小宝”。

我心虚地笑。我说,我只是习惯了把自己喜欢的人叫做小宝。

哦,是这样。那等我八十岁了,你还叫我小宝?有没有老掉牙的小宝?

八十岁?我想,这算不算是承诺?

对承诺的需索和依赖,是女人的通病。女人总是在小事上精明,算盘子拔得咣珰响,遇到一个“情”字,立马昏天黑地,飞沙走石,辩不清东西南北。也不想想,多少白纸黑字、言之凿凿的东西,都可以不作数,情浓时的卿卿我我,又有几句可以当真?相伴是一回事,白头又是另一回事。

像我和思哲,这样的好日子,不过是借来的欢乐,迟早要还,而且连本带息。

那天晚上,我闲着没事,靠在沙发上翻画册。电话响了,是个外地的号码,我当是客户打来的,顺手按下接听键。听筒里传来一个冰冷的中年女人的声音。

她说,我是范思哲的妻子。听说你也是个读过书的人,怎么这么不要脸,不知道自尊自重呢?做什么事不好,要去做狐狸精,破坏别人的家庭?我告诉你,他玩过的女人多了,别看他现在对你好,将来玩腻了,扔你就像是扔一双破鞋一样,你一分钱都不要想……

她声音不大,一字一句,说得清晰缓慢,却句句刻毒,步步紧逼,让我惊慌失措,没有还手之力。

我求救地望着思哲。他一看我的神色,就猜到了七八分,却避开我的视线,转过身去一言不发。这么强大的一个男人,这一刻却显出懦弱和委顿。他的妻子,比他更强势。他们的婚姻生活,想必早已是波涛暗涌。

深夜,躺在床上,思哲轻声说,我是真心喜欢你。你不要着急,给我一点时间。我会给你想要的答案。

我终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第一次说,却是这般郑重的承诺。难怪他的妻子会千里迢迢打电话过来“追杀”。

我觉得心中郁积着的情绪快要决堤了。我一句话不说,扑在他身上,使劲地掐他、咬他,看着他身上泛起瘀青……直到精疲力竭,我困得不行,翻个身,便沉沉地睡去。

梦中,我又回到了从前。

小宝牵着我的手,找到一家乡镇的小诊所。是一个大雨磅砣的黄昏,我们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疲惫不堪。我的裙摆被雨水打湿了,冰凉冰凉的,贴在大腿上。

我仰面躺在手术台上,手术台的床单上有几块没有洗干净的污渍,房间里有一股酸涩的腥味,地上扔着几个沾着血迹的棉团。我看见医生举起一把闪着寒光的钳子,伸入我的体内……

晚上,我们住在车站边的一家小旅馆。我在发烧,身体滚烫,头痛得快要裂开了。我止不住地瑟瑟发抖,我紧紧握住小宝的手。我说,我好痛,我会死。

快毕业了,小宝的妈妈不让我们在一起。他们家是个体面的大家庭,在她的眼里,我不过是个想攀高枝的乡下丫头。

小宝说,今生不能在一起,还有来世。

可是,像彼岸花这样,花生叶落,叶现花枯,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既使有来世,我又上哪儿去找你?

小宝说,我们一起把今生走完,转世的时候,你记得牵住我的手,你愿意吗?

我愿意。

我们约定,三天后的清晨,在校园外的小河边见面……

后来呢?后来呢?

我的记忆有一段空白。每次到这里,我的梦境就会被一团深重的浓雾所包围,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走,脚下一滑,掉入了深渊。

我惊醒过来,一身虚汗,口干舌燥。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那一年的夏天特别的闷热。思哲见我郁郁寡欢,便说,出去散散心吧,别老是闷在家里。

正好有朋友约我们去郊外的一条小河游泳,那里的水流干净清洌,河滩平缓,是个天然的浴场。夏天,很多人开车过去,非常的热闹。

我不会游泳,便带了本小说,坐在河滩上看书。思哲在水里玩得很开心,不时露出头来,朝我招手。

问题出在那个飞盘上。一群孩子在河滩上玩飞盘,不小心扔偏了,飞盘高速旋转着朝我飞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头上。

我痛得睁不开眼睛,迷迷糊糊间又看见了小宝。他站在水中央,朝我招手。他说,说好了一起的,你怎么丢下我,一个人走了?没有了你,我一个人多么孤单。

我头痛得快要裂开了。我喃喃地说,对不起,小宝,我不是故意丢下你的。你等着我,我很快就来了。我一步一步朝水里走去。河水漫过了我的膝盖。河水漫过了我的胸膛。我站不稳了,整个人都要浮起来了。我拼命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小宝的手。

我的癔病又犯了。

4

医院的那些天,思哲常常来看我。有时一个人,有时带着阿玉,阿玉定期给我送来换洗的衣物。我渐渐恢复,一天一天地好起来。

那天下午,思哲像往常一样陪着我。病房里很安静,窗外传来悦耳的蝉鸣,还有微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他坐在床边,很耐心地削着一只苹果。我生病之后,他对我更体贴了,原来他从来不屑于做这一类琐事。

他带了几本书过来,我随手抽出一本,看一看,是去年的旧杂志。

我说,你把去年的旧杂志带来干吗?这种时尚杂志,过了期,就没什么可读性了。

他说,我也是在一个朋友那里拿来的,反正你闲着没事,解解闷吧。

我随手翻着,翻到其中一篇人物专访时,我顿住了,怔怔地呆了半晌,突然尖叫起来。我两只手乱抓,把那一页撕下来,揉成一团,用尽全力扔得远远的。

思哲俯过身来,想要安慰我。我拼命推开他,他猝不及防,水果刀划过他的手掌,鲜血涌出来,一滴一滴,滴在那只削了一半的苹果上,像是盛开的花朵。

我冲着他喊,你走开!我恨你!

医生进来了,把他强行拉了出去。

夜半时分,镇静剂的药效过去了,我醒过来,脑海中一片茫然。

我起床,旋亮床头的台灯。我把废纸篓里的垃圾全部倒出来,找到了那页被揉成一团的“人物专访”。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纸缓缓铺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

郑国强,省城某局年轻的局长,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他的太太出身书香门弟,知书达礼,温柔端庄,是他的贤内助。他们夫妻恩爱,生活幸福。旁边还配了照片——略微发福的中年人,两张平庸的脸,对着镜头职业化地微笑。

郑国强,就是我的小宝!我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照片上他那张经历了岁月的脸。

在那个寂静得瘆人的深夜,我的记忆终于变得清晰——那天清晨,没有赴约的人不是我,而是小宝。他被他的母亲反锁在家里。那天,我一个人一步一步朝水中走去。河水漫过了我的膝盖。河水漫过了我的胸膛。我站在水中央,喃喃地说,说好了一起的,你怎么丢下我,一个人走了?没有了你,我一个人多么孤单……

我的癔病就是那时落下的病根。我不记得是怎样被人救上岸的。自那以后,我的记忆就出现了一段空白,像是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无情地吞噬着我。

我开始想念思哲,他点一根烟,坐在我家露台的摇椅上,笑望着我;我从身后抱着他,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咬他的脖子……也许,他是对的,是我伤害了他。如果他再来,我要向他道歉。他这样的男人,值得我用真心去爱。

半个月之后,我可以出院了。思哲却一直没露面,只有阿玉来接我。她脸色红润,神清气爽,出落得更漂亮了。

阿玉说,天姐,我给你炖了人参乌骨鸡汤,你多喝点,补补身子。她把汤盛在碗里,端到我手上。

我不由心生感动,我说,这些天你一个人忙里忙外,辛苦你了。我出去之后,会给你加薪水。

她看着我喝完汤,放下碗,又说,天姐,你的头发又干又黄,我帮你梳梳头吧。

她手中的梳子一下一下,轻轻划在我的头皮上。

她说,你这次出院后,可能要另外请人了。思哲哥也开了一家陶瓷精品店,你知道他这个人,哪有时间管店里的事,又不精明,来了朋友,就把好东西拿来送人。天姐你对我这么好,我也舍不得你,但是没办法,思哲哥那边没有我不行。

我满腹狐疑,什么时候,她口中的范先生变成了思哲哥?仔细看她,果然看出了变化,烫成黄色的蓬松的卷发染黑了、拉直了,妆容浅淡,手里拎着的包居然是正版的LV,没有某个有品味的男人的塑造,她不可能有这样的改变。

被骂狐狸精的是我,吃唐僧肉的是她,现在的年轻女孩子,多厉害!即使没有阿玉,还会有阿金阿银、阿红阿绿,我根本不是对手。

我推开她,冷冷地说,你走吧,以后不要来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还有你的思哲哥。

她还在絮叨,脸上有几分藏不住的自得。她说,我们也是为你好,你精神这么差,只怕以后你自己都管不了自己……

我抓起桌上的水杯,狠狠地朝她摔过去。

滚!我喊道。

相传,很多年以前,有两个很相爱的人。男的早逝,他跌跌撞撞地来到奈何桥,喝下忘情汤前,他对孟婆说,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还要去找我的爱人。

二十年后,女子也来到奈何桥,她问孟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不回来找我?孟婆说,再过二十年,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

于是,孟婆便安排她在三途河边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又过了二十年,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得站都站不住了。终于他走过来了,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我最后一天去“天静阁”,老李过来帮忙。他叫了人来,帮我把那些陶瓷作品打包,寄放在他的工作室。店面转让的事宜,也一并交由他办理。我平日里对身边的人情甚是疏淡,落魄至此,却还是他们毫无计较地伸出援手。

整理就绪后,我们坐下来喝茶。

老李问,你打算去哪儿?

我答,云南大理,或者丽江。

会去多久?

不知道,至少一年吧,到明年秋天。

秋天是彼岸花盛开的季节,我会一个人在那里,看着漫山遍野的花朵盛开,然后凋零。

他说,天天,你家在外地,身边没一个亲人,我们大家都很关心你,把你当成自家的小妹一样。你是一个有天份的女孩,只是,有一些事情,不要太过执着。

是,我明白。经过这些事之后,我想通了很多。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老李看着我的脸,似乎很小心地选择着措辞。他说,思哲也是考虑了很久,心病还需心药医,他希望你跟过去做一个彻底的了断,不要继续折磨自己。没想到你反应这么激烈。他也很难过。有一次,他喝醉了,问我你会不会原谅他。这么一个大男人,这个样子……

他还要我原谅干什么?他不是过得很好吗?

那种情况下,你知道的。他是个男人,心情不好,阿玉又缠着他。依我看,他和阿玉不会长久的。他真心喜欢的人是你。如果他回来找你……

不要给他我的电话,也不要告诉他我去了哪里。

深秋已至,门前的梧桐树正在落叶。昔日的浓荫已变得枯黄,一片,又一片,纷纷扬扬地在半空中飞舞,只剩下干枯得快要裂开的树干,固执地伸向广漠的苍穹。

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纵然我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小宝年轻俊朗,像阳光;思哲沉稳包容,像深潭。两种类型,我都喜欢,然而,这也是大多数女人喜欢的。大家都喜欢的,必有争夺,没来由我就可以霸占。小时候,我把阳光装在透明的玻璃瓶中带回家,以为可以照亮所有的黑夜;长大了,我又奋不顾身地跳入深潭,却忘了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天真不是错。天真是生活中的一根刺,尖锥朝内,每一针都扎向胸口,不见血,却痛至钻心。

夜幕缓缓降临,树木、街道、车辆、行人越来越模糊,影影绰绰的,只留下黑暗中的轮廓。凉风吹过,寒气袭人。我站在无边的叶雨中,泪水纷纷落下。

  作者徐徐,简约的南方女子,内心沉静温和,喜爱阅读,闲时写作,文笔清新雅致。曾出版散文集《暗香》、短篇小说集《祭红》。现就职于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系全国公安文联会员、江西省作协会员、江西省公安文联理事、景德镇市作协副主席、景德镇市公安文联副主席。

徐徐瓷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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