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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尔在群形之中,便知非常之器。”有的人的特别,不在于他的身份和地位,更不在于他的服饰或者座驾,而就只在于在人海中多看了TA一眼,心中难以忽视的欢乐——我覲之子,我心写兮。
这种美好就像鲍勃迪伦用他那特别的嗓音唱着:Youmakemehappywhenskiesaregrey!你的种种美好是因为你带给我的特殊感觉。这种感觉叫做一见钟情。荷西第一次看到三毛时便是这样的欢欣。这样的美好是纯洁无瑕的,如果只是走马观花式的美丽,会让人应接不暇。
一见钟情在爱情故事的长河里往往被冠以不切实际的典范,这样的爱情是令每一个人憧憬的,但是每一个置身事外的人都不愿意去祝福这种美好。多么奇怪的现象!是因为一见钟情真的只是看上去很美好而已,还是每个人都悄悄地隐藏着自己的邪恶与妒忌之心?
男女之间,因为相爱而相思,由心相依而相吸,恋恋不舍,频频相会,也无可厚非。
都说女人是缺乏安全感的动物,在她们的内心深处,她们对于爱情的理解,和男人是有些不同的。
传说有种花,专为那些苦情的人而开。此花,开在秋分前后三天,名曰彼岸花,分白色和红色两种,白色叫曼陀罗华,红色叫曼珠沙华。彼岸花,顾名思义,花开彼岸,有叶无花,有花无叶,花叶生生永不相见,彼此牵肠挂肚,温柔也带离殇,却无处话凄凉。
著名的女诗人辛波斯卡曾在她的名作《一见钟情》中这样写道:
他们两人都相信,
是一股突发的热情让他俩交汇。
这样的笃定是美丽的。
但变化无常更是美丽的。
既然从未见过面,所以他们确定,
彼此并无任何瓜葛。
但是听听自街道、楼梯、走廊传出的话语,
他俩或许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吧?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都说用情至深的人,前世轮回里,至死都舍不得忘掉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会拒绝喝下孟婆汤,以便来世再众里寻她千百度。但如果想拒绝遗忘,便要忍受那千年水淹火炙的折磨和痛楚。终究,总还是会有那么几个人,宁愿选择忍受千年,以换取来世有她。
那些望眼欲穿的伤痛,自己一个人承受,担心也好,忧愁也罢,都会一股脑儿淹没在你给的思念里,心情骤然愉悦,情绪骤然舒缓。一份情,从秋盼到春,也无怨无悔。
若是,情义绵绵,倒也甜蜜。
但自古,听苦情者多,闻蜜情者少。
世界很美,谢谢你看到我!